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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 5、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五种。其中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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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 (2)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3)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 (4)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用益物权行使的前提是已占有该不动产,而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行使并非直接占有标的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用益物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典权以及地役权,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权,以及法定担保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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