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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合不合法主要还是看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根据我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代购本身并不违法,对于大多数喜欢海外购物或者帮别人代购一些商品的行为来说,只要主观上不具备偷逃税的故意,不是以经营为业且数额有限,都不会触犯刑律。如果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也完全合法。如果代购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则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属于违法行为。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海关免税放行,超出部分须缴税。这个规定需要为自用物品,其次即便自用,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仍需缴纳税款。否则,当事人即便还未构成刑法上的走私罪,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1、不超过一定限度,代购是合法的。“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2010年,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阐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2、超过限度,不仅逃税违法,缴了税再去卖也不行。当然,存侥幸心理,超过以上法律政策规定,为了逃税而代购是违法的。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按超额缴税了,但只要转手牟利,也涉嫌违法。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那样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产业中,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无论其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这意味着,代购货物达没达到5000元或50元并不重要,因为这两个是针对自用的限制,而用于牟利的代购,即使单次价值和数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缴了税也不行,也应该按进口货物来缴税。当然,现实中对是否是自用很难辨别,一旦被查到,后果才严重。 3、除了直接代购人,转售、购买代购品同样违法。《海关法》中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也应追究法律责任,由于很多代购行为涉嫌“走私”,于是买代购品的人也是涉嫌参与“走私”的;而《刑法》中规定,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走私罪。
正规的海外代购不违法,如果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是完全合法的。只有当代购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关税等行为时,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海外代购与走私的区别就是:海外代购是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而走私是违反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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