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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5角钱起冲突

2023-06-10
6月12日,针对“公交司机与老年人因5角钱起冲突”一事,大连市蓝星客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张姓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称,目前已对该公交司机作出停班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大连市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已将该情况记录上报。 澎湃新闻6月11日获取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名老年妇女上公交车后只投了5角钱,因没有出示老年卡,被一名右臂有纹身的公交车司机要求投一元。但这位老年人称自己没有办证,但已经70多岁了,坚持只投5角钱。司机照本宣科,与老年人争吵起来。此时有乘客表示愿意帮老人投一元钱,另一名男性乘客上前与司机理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最终,在其他乘客的要求下,司机坐回驾驶位继续开车。 6月11日,大连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该事件发生在6月10日,位置为大连市1201路公交车夏家河站。该工作人员表示,1201路公交线路不属于大连市公交集团运营和管理范围,而是由大连蓝星客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责。 这就是因5角钱起冲突的内容。湃新闻在辽宁省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大连蓝星客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为私营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某,成立于2000年。在行政许可信息一栏,记者发现该公司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已经于2018年5月12日过期。 2015年,该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该公司行政许可仍然经营的行为是违法的。 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在法定的条件成就时,无需行政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宣布就会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要继续从事该事项(如进行工程建设),必须重新取得相关许可,否则,就构成了违法行为。按照一般理解,某一行政许可行为失效,应只影响该行为本身,对其他行政行为的效力不产生影响。 依据[国道条]实施处罚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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