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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间,是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后的60日内。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依法递交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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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X月XX日,被申请人在对申请人经营的XX区XX大药房进行检查时,认定申请人销售的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和六十六味地黄刃涉嫌为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201X年X月XX号,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自X)食药罚决【201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经申请人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贵局撤销了《(自X)食药罚决【201X】XX号处罚决定书》,此后,被申请人根据同一事实又做出了《(自X)食药罚决【201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处以没收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共5盒;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5万元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法
这两种决定书是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你在去法院立案的时候就要提交,但并不能证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所以对判决的影响不大。
对行政处罚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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