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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的风险: 1、资金来源难以审查; 2、借款人个人信用风险较大; 3、运营模式不当易踩非法集资的红线; 4、沉淀资金安全性低; 5、贷...
法律风险: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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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相关内容;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资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行设计、印制,其中应当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章等要素。
O2O(英文:OnlineToOffline)将线上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P2P(英文:peertopeer),意即“个人对个人”。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一、第一个风险就是网络的借贷平台很可能会跑路。由于网络的借贷平台准入的门槛比较低,基本上有一定资本的想要做这个行业都可以被允许,所以质量是参差不齐的,而且2016年开始,我国才开始对于网络的借贷平台进行监管,监管的时间目前来讲还非常的短,所以效果也不是很大,如果有一些平台在不盈利了之后就选择倒闭跑路的话,那么消费者在平台上面投的资和付出的财产都没有办法得到保护了。二、第二个风险是有很多的借贷平台会推出一些理财服务,这可能会涉及到非法集资的问题。在我国没有权限的进入机构要进行非法集资的话,是触犯刑法当中的罪名的,所以如果该网络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的话,很有可能会面临着诉讼,那么当企业面临诉讼,倒闭了之后,公众所集到的资金就没有办法退回了,所以自己的权益还是受到了损害,这也是消费者会面临的比较大的风险之一。三、第三个风险就是最为常见的信用风险了。1.借贷是一个双方的信任行为,不仅平台要信任借贷人,借贷人也应当对于平台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在目前的借贷关系当中,消费者对于借贷公司的了解非常之少,对其到底能不能做到他所承诺的内容的了解也非常之少,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信任危机。因为借贷关系当中涉及到了金钱问题,所以一定要对于借贷公司有着很大的很多的了解和信任之后才能够做出。例如我们信任银行,是因为对其的了解程度比较深。2.由于网络借贷平台还刚刚兴起,所以在监管不到位以及良莠不齐的情况之下,盲目信任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最好能够多了解一些,或者是暂时依赖于传统的借贷机构,先不要对于网络借贷平台有着太多的投资。以上就是关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存在对于消费者的生活来讲有着什么样的风险。目前来看,总体上来讲,网络借贷平台还是较为危险的,所以为了保护自己财产的安全和利益的话,应该是提起应有的小心与谨慎,对于资质进行审查,并且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要分散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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