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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未偿还完离婚的,房产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姻期间偿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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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办房贷未还清就离婚了,那么夫妻双方不仅仅需要分割财产,还需要分割房贷债务,这里有两种处理办法: 1、债务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 2、可筹钱清偿欠银行的贷款,接着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对于无法私下协商沟通的,诉至人民法院处理的,因为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如果没有处理好,房屋是会被银行收回拍卖的。在关于离婚分割婚后按揭房的问题上,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的。因为需要判决变更产权人(还贷),需要得到债权人(银行)的同意才可以,若银行不同意的话,就无法判决了。通常婚后购买的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房屋产权登记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1、房屋产权登记于婚前付款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解释三》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房屋产权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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