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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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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私了的,要注意以下事项:发生医疗事故可以私了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原则: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能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能一样,否则就失去了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一样。
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医疗过程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同时,医疗过程中损害局部保护全局的诊疗行为往往是治愈疾病所必须的代价。因此,在诊疗过程中几乎不可能要求对患者造成损害,这也导致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的公平责任或无过错责任。另外,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法律特别限制的,不允许随意扩大其适用范围,也就是说,在确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过程中,只有实施过错原则或推定过错原则,才能表现出司法公正。过去,我国对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患者必须完成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中所有四个要件的证明,才能构成医疗事故,医生才有义务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但由于这种归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要求,意味着患者一方要承担证明医院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导致没有掌握病历和医学知识的患者举证责任非常困难和不合理,难以保证司法公正。因此,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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