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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起补偿申请,如果行政机关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以上几种方...
征地补偿的申请可由被征收人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主张、要求政府予以裁决,被征收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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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裁决的范围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2、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4、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已嫁女离婚是不能够获得拆迁补偿的,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能够获得拆迁补偿的只能够是集体经济的有关成员,对于已经外嫁女来说,是不属于该范围内的。而对于其户口的问题,如果在拆迁补偿的时候,有着一些利益受到损失,那么也是可以合法维权的。
征地补偿申请 某某市政府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对某某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被征用的1155.049亩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协调提高。 事实与理由: 2006年1月20日,某某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协议》,约定将我村1155.049亩集体农用地征为国有,适用某某市政府2004年4月15日印发的《某某市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对征占土地实施补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每亩6.5万元,青苗补偿费每亩3000元。申请人认为,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且没有征求村民意见,不能满足失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协议》时是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签订的,在协议上签字的是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成员,对于征收数目如此巨大的集体土地、直接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征地前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不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瞒天过海,因此签订该协议并私订补偿标准的行为严重违法。 申请人等至今未签订土地补偿协议,未得到征地补偿安置、未领取土地补偿费等,即强占申请人的承包经营的土地。申请人认为,正是由于政府的征地补偿标准太低、严重不合理,不能维持原有生计和生活水平,失地后生活得不到保障,才不得已采取自己都认为愚蠢和无力的维权自救行为来对抗政府的强权与暴力。 综上,申请人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申请对补偿标准进行协调提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 此致 申请人 日期 【相关延伸】 问:征收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答: 1、主体不同:征收是以政府为主体,而拆迁一般是开发商征用的; 2、目的不同: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 3、决定方不同:征收的时候需要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拆迁是政府单方决定的; 4、补偿顺序不同:征收是先补偿,而拆迁是先拆迁后补偿。
可以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起补偿申请,如果行政机关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以上几种方式提起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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