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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主体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逾期...
第一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第三步伤残保险待遇。发生工伤事故之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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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关系状态下工伤职工只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待遇。这样,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如果均未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从而丧失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工伤职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和落实自己的工伤待遇,就必然涉及到法院运用司法程序审查确认工伤的问题。一旦审查工伤属实,法院必然加以确认,并判决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如果法院不具有工伤确认的权限,自然就谈不上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来确定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工伤待遇。这样,工伤职工的劳动权益就无从得以保护。因此,法院作为司法程序的裁判机关享有工伤确认的基本权限,从而使得那些确属因工受伤的劳动者拥有获得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渠道,其依法应当享有的劳动权益最终能够得到法院的确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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