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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的东西交给物业保管,双方有委托保管协议书,那么物业保管不好,损害了,那物业要根据保管合同承担责任。如果业主并没有把东西交物业保管,也...
若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应承担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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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他人砸坏,如果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保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业主的车辆在物业公司服务、管理的范围内损坏的,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事后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的条款,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形,业主的车辆在停车位、停车场损坏的,物业公司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07年8月国务院颁布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之间的合同属于服务合同范畴,物业公司只有在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应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的管理形式。物业部门收取物业费用就应当履行以上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但是物业部门是否应当对用户的财产安全承担责任的,则应当看你和小区之间的物业合同,如果合同约定由物业部门负责小区的安全,同时保证小区的居民财产安全的,那么发生该事件的,物业管理部门就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的住户的财产安全有一定的保护责任,如果是保护力度不够造成住户损失的,物业部门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是全部还是部分则应当具体的分析,如果发生盗窃结果和物业保护力度不够有直接关系的,则物业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间接关系的,则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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