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
很高兴问解答法院执行财产的顺序是怎样样的这个问题 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按如下的顺序进行分割和清偿: 一是所有权。在执行得到的财产中,物权主张者有权取回其财产,执行法院应当准许。 凡在执行的财产中有他人的物权主张,均应予以重视,依证据予以确认并准主张者取回。 二是豁免执行权。即被执行人或其扶养的亲属对其“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用品”有豁免执行权。执行法院应当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予以充分注意和保护。 三是抵销权。即被执行人对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可与其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抵销一部分或全部,用执行的财产冲抵。 四是私权。即被执行人欠付其职工工资、职工安置费、劳动保险费、工伤赔偿费等,应当首先支付。被执行人如果是公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等,其所属的职工个体的私权优先于公权,应当在执行的财产中首先留足必需的份额。 五是公权。即被执行人欠付国家的税款和诉讼、执行等费用,应当先于优先权支付。在个案的执行中,凡被执行人欠付国家税费、欠付诉讼费、欠付执行费,以及欠因诉讼、执行而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破产费、拍卖费等,应当在执行财产中,先于优先权扣留。但其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免除支付的除外。 六是优先权。即在被执行财产上设定的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以及其他优先权,应当优先于一般债权偿付优先权人。 七是债权。执行得到的财产经过前六项的分割、清偿处理后,余额才可用以清偿执行的债权。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754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