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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无过错方不需要赔偿过错方,正常情况下是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索赔。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但是要求对方有法定可以赔偿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请求赔偿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过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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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是: 一、对方要存在法定的可以请求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二、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过错,这里要注意单纯的出轨并不构成离婚赔偿的条件。 三、无过错方因为过错方的行为产生了实质性的物质损害、精神伤害。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不同意离婚。但过错方要求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过错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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