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这里所体现的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股份平等的原则,即同股同权,而不是股东之间人与人的平...
股东大会的职责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应当召开股东会议决定,这是程序需要,即使大股东绝对控股。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没有过多限制; 公司外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现股权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时,存在如下限制性规定: ①若公司章程存在关于对外转让公司股权有特别规定的话,那么转让时要遵守该章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章程不能违背公司法。 ②若公司章程不存在特别规定的话,股东转让时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其他股东人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对外转股。 法院强制转让:在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中,如涉及强制对外转让公司股权的,法院要提早书面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股东在收到法院通知后20日内不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话,将被视为放弃行使,外部第三方将可按照法院确定的转让条件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 2)股份转让权; (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 8)优先认购新股权; (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 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 1)公司重整申请权; (1 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