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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公司治理指的是董事会利用它来监督管理层的过程、结构和联系,公司管理则是管理人员确定目标以及实现目...
区别:关联公司范围更大,包含子公司。表现形式主要有母公司与子公司、支配公司与从属公司、控股公司、持股公司、公司集团以及跨国公司等,而子公司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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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营企业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即合营企业。 (一)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合营企业的特点是,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 (二)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三)约定可能体现为不同的形式,例如可以通过在合营企业的章程中规定,也可以通过制定单独的合同作出约定。 (四)共同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起来的、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共有的控制。 (五)实务中,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 1、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3、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二、联营企业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即联营企业。(一)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二)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三)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三、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会计核算(一)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均采用权益法核算。(二)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均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合营企业不同于联营企业。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不具有控制权;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厂和公司根本区别在于企业组织形式不同,个人办厂属独资企业,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个人办公司属企业法人,出资者只要出资到位,其责任形式是有限责任,即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修理车辆属前置许可项目,到工商部门申请前,应道交通部门办理许可手续。设立的基本程序是: 1、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2、到交通部门办理许可证 3、到工商局办理设立登记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个体工商、个人独资之类的厂不需要注册资金,工厂承担的财产责任属于无限责任;而有限公司是需要注册资金的,这个注册资金就是有限公司所承担的责任,有限公司承担财产的有限责任。
关于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社团。公司按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所负的责任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等。《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 (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 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综上所述,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也属于企业的范畴。反之,企业不一定是公司,企业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公司外,还包含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相关阅读: 浙江杭州律师特别推荐:罗龙江律师 浙江杭州律师特别推荐:罗龙江律师罗龙江律师,专职诉讼律师,接受法学院正规系统的法学理论熏陶和法律技能培训,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和扎实的办案能力。专业特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经济合同纠纷及常年法律顾问。具有诚信、勤勉尽责的法律执业精神和职业……[更多] 保险公司设立的原则及其必备条件介绍 保险公司设立的原则及其必备条件介绍 (一)保险公司设立的原则1.遵守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有利于我国保险市场和金融体系的稳定。3.保险与银行、证券分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分业经营。4.合理布局、公平竞争。 (二)设立保险公司必须具……[更多] 信托公司设立事项代办程序 信托公司设立事项代办程序委托人向信托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填写代理申请书,说明公司的性质、经营范围、种类、方式、资金来源,并且要有主管部门的批文等等。信托公司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及设立新公司的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双方在公证部门监……[更多] 公司设立信托的主要内容与注意事项 公司设立信托的主要内容与注意事项委托人一般为公司的发起人。信托公司根据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募股设立)办理有关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报送有关文件。采取发起设立方式,信托公司只负责监督发起人的认购情况;采取募股设立方式,信托公司一般负责向社……[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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