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投诉到劳动局,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依您所述,您可以这样做。 1.先提出辞职,不用提前。 2.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为签合同时期的双倍工资差额(时效内),补缴社保,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员工在直接领导不在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将辞职申请快递到单位,自己保留快递单,在三十天之后可以直接要求离职即可。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期满的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如果你不考虑经济补偿等问题,你当然可以直接走人!但必须要交接的,你一定要交接清楚,否则,有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单位支付正常工资及等,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正常讨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