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1.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4.当事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 1、无效婚姻对双方无约束力; 2、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适用于民法的有关内容。
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判婚姻无效规定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559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