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一方分得的使用权房屋,夫妻共同生活一定年限的,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分得权益。如果要求现金补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公房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做出分割处分,可以就使用权的问题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确定的话那么可以由法院来确定,一般会根据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一方分得的使用权房屋,夫妻共同生活一定年限的,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分得权益。如果要求现金补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会就后房屋的使用权进行约定或者由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离婚后如果产生纠纷,可以按如下方式解决: 1、如果是的,夫妻双方在中就产权房所有权及使用权进行约定的,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协议的效力,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如果是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产权房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取得房屋折价款并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离婚后,如果双方因房屋使用权产生纠纷的,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离婚时双方未就房屋使用权达成一致协议的,离婚后双方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予以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应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