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犯有构成枉法裁判罪的要件

2021-12-01
关于忘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399条第二款规定,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它的构成要件如下。他侵犯的第一本罪的对象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其次,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决,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的具体方法有很多,有的是故意伪造和收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他人购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和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和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至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必须发生枉法裁判。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第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人员。实际上,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忘记法律判决。第四,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事实和法律,但仍然决定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和公共财产因过失而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可以定满忽职守罪。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