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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移居境外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我国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在境内有一定的居住...
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三;(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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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养老保险的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 在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养老保险关系暂时中断,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可以存续,待重新就业后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若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其基本生活可以由养老保险金来保障,故此时其可以从享受失业保险过渡到享受养老保险,而不需要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军后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应征服兵役的;移民海外;再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培训。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应当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共有七种情形:一是重新就业的;二是应征服兵役的;三是移居境外的;四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是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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