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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清算,支付债务后有剩余的,一般按出资比例分配,不足以偿还债务,且股东出资均到位的,则无需承担责任。...
1.一人公司解散,剩余的财产首先应当支付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企业的债务,若是还有财产的,归股东所有。 2.根据相关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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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的诉讼有: 1、公司解散的,依法清算注销前,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未依法清算注销的,以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后才可以分配。 1、规定了解散的事由。出现这些清算事由后的15天内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果不成立清算组清算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对清算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余的部分才能依法分配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 2008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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