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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经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后,一方不予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无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
1、有借条的同时最好还有支付借款的事实凭证(现金还是转账)需要了解借条载明的还款期限,一般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但是平时你主张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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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取证,要证明这个借款事实,可以给他打电话录音,或者找证人。还有如果不是通过现金支付的话,就把支付凭证打印出来。 然后,就是到立案庭立案,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立案,需要交起诉状和证件清单和材料,全部材料都是法院一份被告一份,当然自己也要有一份。如果你有对方身份证那就提供给法院,如果没有就到立案庭开一张补充材料通知书。到指定的地方(一般是公安局或者特种证件制作中心)去查人口信息,然后回到立案庭交齐材料就能立案了。立案后给你一份诉讼费缴款单,你要到银行柜台去交。银行开的回执要保存好。然后,打电话给书记员告诉交了,然后就等开庭。
还款日期期满的,对方拒不还款的。可持借条、微信短信记录、转账记录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借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借款不还款的起诉程序: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和有关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并进行审查,合格的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辩护;5。审判;6。法院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贷款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规定债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依据的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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