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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无自动离婚,需要去民政局或法院办理离婚。 民政局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
(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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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办理程序: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
(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簿、; 2、本人的;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能够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三)民政部门审查相关资料,符合离婚条件的,进行离婚登记。
双方协议一致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满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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