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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费的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以下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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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根据本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丧葬补助金,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公式为:丧葬补助金额=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江苏丧葬费补助标准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丧葬补贴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支付。(2)支持直系亲属的救济费按当地生活困难补贴标准和价格补贴之和支付。(3)支持直系亲属独自一人的,按当地城市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贴标准每月领取200元的生活救济费%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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