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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劳动仲裁,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
如果劳动争议超过一年,当事人一般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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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像你这种中止劳动关系一年的劳动者一年后申请劳动仲裁,法院是不会予以受理的。
有劳动纠纷,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不可以。目前国内法院只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的民商事判决、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以及民商事仲裁裁决,不包括劳动仲裁裁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法释〔2015〕14号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台湾地区仲裁裁决是指,有关常设仲裁机构及临时仲裁庭在台湾地区按照台湾地区仲裁规定就有关民商事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包括仲裁判断、仲裁和解和仲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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