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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遗嘱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要求继承自己的债务,当然该债务以所应继承的遗产为限如果没有在遗嘱里交代债务如何继承的话,由法定继承人在...
1、首先,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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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支票的付款银行,只有在出票人账户足够付款的情况下,才能付款,否则就可以不付,由此可以认定,支票是没有主债务人。 票据主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承担主要债务责任的人。在票据上负第一性付款责任者。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承兑后则承兑人是主债务人。
1、若债权人将一部分债权转移给他人,对于被转移的这部分债权的保证期间应从何时起算?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尤其是在借款合同中,债权已经转让出去的。就成为脱离于原债权的独立债权,该笔债权应视为一个整体,从成为独立整体债权的最后一期到期日,故此时的保证期间应从被转让债权的最后到期日起算。 2、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是否意味着债权人只能待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起算并非保证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保证责任产生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据此,在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虽然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权人可在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而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必等到保证期间起算时才能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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