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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20条的规定,错误的劳动费由受害者的错误时间和收入状况决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
索赔数额不论是按工伤还是人身损害都必须要经过法医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才能计算相关的赔偿数额的,而且工伤和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还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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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从法律上说,你可以要求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而不是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索赔),但我不建议你现在就按法律程序进行索赔。因为走法律程序很麻烦,很费时,尤其是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另外,从你说的情况看,你受伤后,单位也不是不管你,从道义上讲,单位尽到了一定义务,所以你不必非要按法律程序来计算赔偿,尽量自己协商一定的赔偿金额。如果实在谈不好,要按法律程序办的话,你可以来找我当面咨询。这个赔偿程序和金额计算,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一定要当面咨询才可能说得清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固定收入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能够按期得到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等等。
是按工伤还是人身损害赔偿,取决于工地属性,如果是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建设工地,按人身损害赔偿;相反,则按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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