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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再次生孩子: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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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婚姻的失败,按理说第二次婚姻就应该慎重,我离婚3年期间,朋友同事都给我介绍,我都没有同意,因为我对家庭已经失去了信心,更何况我自己已经离过一次婚了,不会有人会喜欢自己了.所以我离婚后就封闭自己.直到2005年年底与他相遇,完全改变了我的看法和想法,我以为我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伴侣,正是因为他起初放下男人的尊严来追求我,听完我第一次婚姻的遭遇后,他说要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他起初对我无微不致的照顾和关爱,让我感受到自己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女人.他跟我说:他离婚没有公开,是为了孩子,孩子还有一年半就要高考了,怕离婚公开了影响孩子的学习成绩,每月要给前妻1000元生活费,孩子的学费和临时开销都由他支付.我说:没关系,你就好好照顾你的前妻和孩子吧,我无所谓,只要不让孩子受点委屈就行.他提出和我领结婚证不能公开,你和我的关系更不能公开,怕影响到孩子,我所提出的任何要求我都答应他了,我觉得我和他生活只要他对我好这些都不重要. 可是生活两年后的今天,他的孩子并没有考上大学,现在又开始复读了,我和他的关系无疑还要继续不公开,我也没有跟他过多的争辩,为了孩子我可以再等他一年,可是他就在前两天向我提出:我为了孩子,我时不时要回前妻那里住。我问他:你觉得的合适吗他说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住客厅,如果你现在回前夫那里住我也没有意见,你别太自私了,别老是为了自己着想…… 当时我并没有同意他的要求,他非常生气地说:我不回去了,孩子我也不看了,如果孩子出了什么问题,你付全部责任? 我和他生活的这两年里,他离婚没有公开,我们的夫妻关系没有公开,他的家人和同事朋友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还是和他无任何怨言地生活了两年,当孩子今年没有高考走,他又提出回前妻那里住去陪孩子,这使我我无法接受的,他就开始指责我埋怨我,说我不通情达理,说我是一个不宽容的女人…… 我不宽容,我不通情达理,如果我不宽容我不会就这样跟委屈自己和他生活两年了,两年以来他的工资几乎都给了他的前妻和孩子,我们一起出去逛街都是各自走各自的,他生怕被同事看到了,等等,这两年算是过的什么日子,明明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却在外人眼里都是偷偷摸摸的,我也没有埋怨过他。可他现在却又提时不时的出要回前妻那里居住,理由是为了孩子。我真的无法接受了,既然这样,我觉得这样的婚姻也没有必要再继续维持下去了, 7月6日,他骗我去单位值班却回到前妻那里居住了,当我知道后,我们大吵了一架,他就提出要把房子卖了,让我把购房合同给他;如果不给他合同,让我给他购房的3万元,他走人;那次争吵过后,我们分开了十天左右,我正式提出跟他离婚,他却跟我说他从来没有想过和我离婚,说我心狠…… 我听了他的那些话,我原谅了他,不再跟他追究那件事了,既然没有想过离婚,那我们就好好过日子。可就这两天他又提出为了孩子他又要回前妻那里住,因为上次是他骗我了,现在要跟我商量,我当时不同意,他却说:跟你商量你不同意,以后我回去再也不跟你说了,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反正我为了孩子必须这样做。我听完他这些话,我真的失望了,也对我们的婚姻失去了信心,我现在想离婚,但又不甘心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和他生活的两年,我该怎么申请离婚呢?我可以申请让他给我精神补偿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 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的还以夫妻名义与其共同生活的,也构成重婚罪。 但是,生了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关键看他们是不是以夫妻名义生活。 但是起码有了第三者还生了孩子,属于过错方,在离婚时没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分割共同财产是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需要赔偿
1、在构成重婚罪的前提下,第二次婚姻在法律上无效。2、第二种情况,不属于构成重婚罪。后者结婚登记有效,所谓的事实婚姻无效。理由:事实婚姻要视为合法夫妇关系,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双方都没有法律承认定的原合法夫妻关系存在(男女双方应是未婚者或离异者。构成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为婚姻自由人),且必须双方无第三者婚姻事实存在。二是事实婚姻要视为合法夫妻关系,一般都是在分离时,引起财产分割的诉讼中,有法院判决认定,并非亲朋好友,邻居等认为是的就是合法夫妻了。所以当出现提问者说的第二种情况时,那种事实婚姻的提法不妥,正确地说应是长期同居。长期同居无婚姻法律保障。是非法的,因此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纳妾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重婚罪具体哪一段婚姻属于无效婚姻要根据事实状态来看,因为有一些重婚罪是指法律重婚,如果是法律重婚的话,那么后面办理结婚证的那一段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如果是事实重婚的话,那么办理结婚手续的那一段婚姻是属于合法婚姻,事实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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