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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如果在赠与的时候明确说是赠与某一人的,该房产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赠与的,离婚都不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前赠与人明确说是赠给将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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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双方结婚后,男方赠与一半与女方,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意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且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的话,受赠人可以要求履行赠与义务。另外,涉及到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的财产赠与,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这种情况,首先要认定的是,该赠与书是赠与人的亲笔签字,在签字的时候意识是否清醒,有无受胁迫的情形,其后有没有撤销该赠与的意愿。
这种情况,房产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产证上登记为按份共有,并且明确了各自产权份额,那么离婚的时候就按照约定份额分割;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产权份额,而是登记为共同共有,那么一般会认定为等份共有。 杭州李晓娟律师办理的婚姻案件中常见问题: 1、在实务中,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并在产权证上明确登记了各自份额,对于这样的情况,法院基本上判决思路都是一致的,也就是按照双方登记的份额进行裁判分割; 2、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每个法院之间的判决思路就有所差异了。 有的法院直接以房产登记为判断依据,按照双方约定的共同共有的共有方式进行裁判,认定双方为等份共有,两人平分; 有的法院会在共同共有的基础上,考虑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度、双方有无子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无过错等因素,对房产进行倾斜性的分割,不一定是对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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