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部对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及其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和排放口实行统一编码管理。...
依照本办法首次发放排污许可证时,对于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投产、运营的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排污单位承诺改正并提出改正方案的,主管部门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污染物产生量大、排放量大或者环境危害程度高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其他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的具体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执行。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内容及要求,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指南等执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应当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
排污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核发环保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或者委托技术机构提供排污许可管理的技术支持。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交的技术报告负责,不得收取排污单位任何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