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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工作规程。...
办理排污许可证首先应登录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进行注册,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将信息在平台上公开,然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给环保部门,系统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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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排污许可证正本以及副本中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及承诺书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核发环保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排污许可证正本以及副本中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及承诺书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核发环保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一)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6、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7、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 8、排污费交款通知书和“一般缴款书”回联。 9、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核发意见和核定文件,包括各类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许可证发放类型等。 1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材料(3、4、5、6、7、9须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 11、环境监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的环保治理设施日常监察材料。(二)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或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须提交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项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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