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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
如果对方存在医疗过失显然应当承担经济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实践中,患者因不了解专业知识往往存在证据不足的难题。对此国家在最新立法中加大了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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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医疗事故医院责任:根据法律法规一般医疗事故分四级,没有所述的轻微等级。 如是定位四级医疗事故等级的,医方只负次要责任,一般只赔偿3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0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都对此义务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医院属于提供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经营机构,对患者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当然,医院所要承担的这种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并非毫无限制,而是应当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承担。“合理限度范围内”指:主观上要有所预见,客观上要做出一定的防范行为。例如,医院候诊大厅的地面比较湿滑,应该能够预见得到,地面湿滑有可能导致患者摔倒,需要在醒目的地方,提示患者注意安全,或者让患者绕道经过。如果医院没有做出这样的提示,导致患者摔伤造成人身损害,我们有理由认定,医院超出了“合理限度范围”,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医疗事故医生的处罚,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况发出警告的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到原发证部门取消执照。2、医疗事故负责的医务人员根据刑法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不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1)在目前社会体制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由于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的存在,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也经常部下留情。患者请多加注意!(2)不发生医疗事故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诊察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诊察人员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医疗事故罪的评估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不是医疗事故本身。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只处罚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行为,即使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也不会构成医疗事故罪。现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什么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患者追究医疗事故罪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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