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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
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鉴于当事人在离婚时将房屋赠与给女儿,具有抚养、资助未成年子女性质,客观上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其女儿已经实际成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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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夫妻离婚时协议由一方将自己的房屋产权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虽然名义上是赠与,实质上是履行自身抚养义务的表现,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赠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由此可见,一方将自己的房屋产权转移给自己的子女,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是双方能够协议离婚的前提,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协议。
离婚房子赠与孩子一般是不能进行要回。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合同法规定行使撤销权。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 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赠与的房子能要回来。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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