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承担还款责任。和公司没有关系以私人名义借的,跟公司没有关系,不需要公司承担责任。但是用于了公司的运作,是需要公司承担的。...
在借贷关系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方面作为自然人可能借贷,另一方面其亦可能代表企业借贷,如何区分何种情况下是其所欠债务为个人债务还是企业的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公司法人一般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未禁止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向本公司借款是有效的。 但是《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也就是说公司法人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以个人名义向本公司借款是无效的。
如果数额较大,则涉嫌挪用资金。《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1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