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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投标企业的出口实绩以海关总署统计数为基准。...
招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以电子方式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办公室提出。招标办公室须在公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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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须根据招标委员会通知,及时通过电子投标系统向中标企业发出正式中标结果。
中标金的交纳中标企业须按下列规定交纳配额中标和中标金,且不得由其他企业代交;(一)中标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支票、汇票、汇款等形式将中标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帐户,并以电子方式发出《纺织品配额招标中标金交款凭证》。无论中标配额使用情况如何,中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二)公开:公开招标各批次各类别中标价格最高的10%的企业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0%,其余中标企业的中标保证金比例为30%.中标企业必须将同一招标批次的各类别中标配额的中标保证金一次性交齐,不允许中标企业放弃部分中标类别的配额,而只缴纳部分中标类别配额的中标保证金。对未按规定将某招标批次全部中标类别配额中标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或汇款不足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该招标批次所有中标类别的中标配额和所有中标类别两年的协议招标和公开招标的投标资格。(三)协议招标:协议招标中标保证金的比例为中标金总金额的30%.(四)企业在每次申领出口许可证前,按领证配额数量向指定银行帐户交纳相应配额数量的中标金余额,并以电子方式发出《纺织品配额招标中标金交款凭证》。
当根据需要设立新的配额调剂机制时,按外经贸部批准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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