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法典》第5 4、5 5、56条规定,一方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表意人对合同...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合同变更有哪些法律效力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发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至于何种类型的合同变更与损害赔偿并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而变更合同,不存在损害赔偿;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予以变更,在相对人遭受损失的情况下,误解人应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合同的变更可以是发生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显示公平的,双方协商变更;或者是双方对合同的有关内容、如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等进行变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