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1.企业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处罚合法合理,企业接受处罚。 2.如果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处罚的,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企业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处罚合法合理,企业接受处罚。 2.如果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当由当事人自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的,行政机关可以加收罚款或者滞纳金,并可以强制执行。 2、《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3,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8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