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企业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处罚合法合理,企业接受处罚。 2.如果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处罚的,可...
1.企业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处罚合法合理,企业接受处罚。 2.如果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处罚的,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现行法律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设定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一套完整的救济制度。当企业认为其权利受到海关的侵犯时,应当学会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步骤主张权利、寻求救济。 今年6月,笔者代理东方公司(化名)对某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提起了行政复议,经过复议听证,复议机关认为某海关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最后,在复议机关的协调下,东方公司与某海关达成了调解协议,维护了企业的权益。
1、若具有违法行为的企业注销之后,对于该企业所处以的行政处罚是不应当执行的,因为已经失去了执行的对象。 2、《民法典》规定,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应当依照其具体规定。
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2、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666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