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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打架斗殴并不属于工伤范畴,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一般工伤是需要事故伤害,或者因为履行本人职责而遭受到的暴力侵害。打架不满足认定工伤...
不属于。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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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能不能算要经过派出所、法院的判决书,看看案件的性质。 2、工伤认定中有一条属于工伤的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受到暴力伤害的。那么要看你说的打架是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遭到对方暴力伤害,而且自己没动手,或者是正当防卫范围的。 3、如果是个人恩怨打架,或者主动动手去打架,基本很难认定工伤。不过最终要拿到法院判决书,在进行工伤认定,算不算工作原因,单位说的不算,经过法院调查判决才行。
工人工作期间与他人打架受伤不是工伤。工人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内,与他人打架受伤,并非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打架是一种故意行为,不符合上述三项的规定,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对方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你的行为还触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你有伤情,对方责任同上。 双方都有伤情,一般在民事赔偿是相互赔偿的原则,即你赔偿对方,对方赔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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