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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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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通常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凡是在内容上属于规定行政诉讼问题的法律规范,无论其形式如何均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范围。
首先,行政诉讼证据,既包括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也包括人民法院在必要情况下依法收集的证据。行政诉讼的证据主要由被告行政机关提供给人民法院。其次,证据种类和其他案件的证据一样,主要表现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现场笔录。(现场笔录是专属于行政诉讼证据的特殊证据)最后,行政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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