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认定...
申请表1、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伤残保险待遇 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伤残津贴二级本人工资的85%。
申请表1、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伤经过等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三、样式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受伤害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填表日期:年月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职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事故时间诊断时间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接触危害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本人认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条第()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本人自愿选择(□委托单位代签;□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邮寄送达;□委托邮寄给单位代收送达)作为本次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注:请在您选择的□内打√并摁手印。)签字:年月日用人单位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年月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印章年月日备注: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申请表1、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伤经过等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三、样式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受伤害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填表日期:年月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职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事故时间诊断时间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接触危害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本人认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条第()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本人自愿选择(□委托单位代签;□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邮寄送达;□委托邮寄给单位代收送达)作为本次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注:请在您选择的□内打√并摁手印。)签字:年月日用人单位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年月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印章年月日备注: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