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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现在执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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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国家和广西计生政策规定生育子女,不管是一孩还是二孩,男方都有25天陪产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均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则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期间不影响其他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陪产假一般是不可以增加的。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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