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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
隐名股东如何认定身份 隐名股东是指在以一方名义出资,另一方实际出资的约定关系中的实际出资方。此种约定的效力应区别两种情况对待; 1、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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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签订协议,可以确定其身份,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参与股东大会,隐名股东要求退股,可以选择股权转让的方式,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 3、无违法行为。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中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确认隐名股东身份的实质性要件有: 一、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签订代持股协议,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享有投资权益; 2、协议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 三、隐名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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