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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调整对象不同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不调整人身关系。 (2)民商法调整平等主...
"总体来说,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具体区别则表现在:(1)调整的主体不同: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商法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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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实体法,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一个是规定你有什么权利,一个是规定你应该怎么保护你的权利。
具体区别则表现在: 1、调整的主体不同: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调整的对象不同:民法调整的对象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商法只调整流通领域。 3、立法目的不同:民法追求的是社会的公平公正,商法注重交易的安全!(如票据法中票据的无因性就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 4、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民法是国家的部门法,是基本法。商法不是,他是民法的特别法。
民事诉讼与民商事可以参考以下内容。第一,民事和商事活动在主体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民事法律主要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规范,因此所有公民都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商法则不然,它是调整作为商人的那一部分公民之间或那一部分公民与公司以及公司之间的规范,因此,并非所有公民都可成为商法关系的主体。这就意味着,民一庭的法官与民二庭的法官有可能面临的是性质不同的当事人。 第二,商事和民事活动在客体方面也存在一定区别。商法所调整的对象显然与民法不同。具体说,前者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象买卖这样的贸易活动,权利义务标的一般是商品;而后者则是所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权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或活动。这就意味着,民一庭的法官与民二庭的法官所处里的纠纷是性质不同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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