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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的规定,为死者本人6个月工资,职工退休后死亡时,一笔是丧葬补助费,一笔为死者本人9...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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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有关待遇: (1)城镇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在续存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以及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 (2)农村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在续存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3)退职或领取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怃恤费。
职工工伤死亡的赔偿费用包括: 1、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亡补助金是对公亡者的劳动补偿吗?这样说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准确。1、关于死亡补偿费(即死亡赔偿金)性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死亡补偿费。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这两个条文中的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应为同一内容。该司法解释摈弃了以往的死亡赔偿金按受害人死亡导致其生前依法定扶养义务供给生活费的“扶养丧失说”,而采用了“继承丧失说”。3、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界定为收入损失的赔偿,即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家庭整体收入的减少,并规定20年的固定赔偿年限。因此,死亡赔偿金为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家庭可以预期的未来生存年限中的收入的赔偿。因此,如果说工亡补助金是对工亡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从而导致可以预期的未来生存年限中的收入的丧失,也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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