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查封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
可以查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可以查封,但你如果是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给个人的房子法院查封是享有优先权的,建议你现在及时起诉以保证优先权的行使。
对方与第三人的车辆买卖协议是在法院冻结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一个可能是真有车辆买卖协议,再一个可能是恶意串通转移财产。即使如此,因为车辆并未过户,你们仍然可以向法院主张执行该车辆。 你们在借款时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其实应当没有什么用,在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如果有律师指导,当时签订车辆抵押协议,则他的出卖行为应当无效,或者行为有效,但他应当另行补足抵押资产。 既然他们欠款,扣押车辆他卖车,法院自会用别的财产来执行。只要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你们不必认亏损。
1,可以查封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综上,法院对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在执行中有权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卖、变卖措施;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清偿银行已经设定了抵押的债权,其余额部分再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