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的税款申报工作和普通的一般纳税人的税款申报工作是完全一样的。2、不同之处在于:辅导期内,单位的所有涉税业务在发生时要逐...
辅导期间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如下:1。新建小型贸易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应当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管理。2、新成立的小型贸易企业一年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2、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预缴税款抵减的审核工作:(1)纳税人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2)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核,纳税人缴税和专用发票发售情况无误,且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3、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因文件中没有规定,企业在辅导期满后的预缴可以抵扣应缴税款,辅导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辅导期就是虽得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但税务局怕人业务不熟,给予六个月的学习时间。辅导期结束后才放心让纳税人领发票,开票。对已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只要没有如下违规情况,一般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二、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三、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上述一般纳税人在年审后的一个年度内,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限定为千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万元),个别确有需要经严格审核可领购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不得超过25份。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六个月,辅导期结束后,税务机关才放心让纳税人领发票、开票。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取消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4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