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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下,复审请求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
视为专利复审申请的撤回的情况有: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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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专利复审申请的撤回的情况有: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七条
视为专利复审申请的撤回的情况有: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七条
对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时候可以申请专利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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