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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有这个房子的抵押权,就说明是这个房子的...
这位网友,您说的他项权证是抵押权登记吗,以抵押来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大院不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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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一般以房屋抵押担保的债务清偿期限而定。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房屋其他权证过期后,抵押权人可以折价或者拍卖房屋,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予以赔偿。房屋其他权证到期时全部还清所欠贷款的,应当及时向房管局注销其他权证。
你这个情况只签了抵押合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属于无效的,必须要去房管局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后,才算有效,他项权证也是要在到房管局登记后才会出。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另外,当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需持银行出具的注销抵押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与银行代理人共同到当地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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