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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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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子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子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设立程序: (1)订立章程。设立任何公司,首先都必须由公司创办人协商订立公司章程,这是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的第一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2)确定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缴纳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确立机关。公司的机关是公司的法定机构,在公司设立阶段即应予以确定。在有限公司中,公司设立股东会的,董事一般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的,董事一般由股东委任。在设立阶段,还要确立公司的监事和监事会,并确立公司的经理、副经理等。 (5)申请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设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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