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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已审结就是说明本案在法律上已经有生效的判决结果,应当按照该结果执行。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双罚制案件的意思是单位犯罪中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对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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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将这种两罚制界定为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是与单位犯罪概念相一致的。目前,这一制度主要是指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中的相关成员处以自由刑为主的多种刑罚手段的刑罚制度。对于什么是这里所说的单位,1996年6月25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曾经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应纳入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单位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应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而对于相关成员的界定,则随着两罚制的不断完善经历了一些变化。目前为止,我国1997年刑法典第31条的规定表明,单位犯罪主要是指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的是“单位内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入。"即经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犯罪的主持决策或主要决策人员或分管人员。这种人员包括了实际进行决策和没有尽到监督义务两种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单位组织内其他实施或协助实施犯罪的人员。”对此,现在还有一种扩充解释认为,非单位中的,通过委托代理等形式参与到该次活动中来的代理人等也包括在其中。综上所述,要对单位犯罪的结果承担责任的就是直接对该个犯罪的犯意产生或者行为实施有监督义务或起到了积极的协助或参与作用的人员。
案件审结就是案件审理完毕的意思。案件审结是对案件作出明确的处理结果,如作出判决,调解,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还有移送其他法院等情况。
“分红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俗称“干股”。 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分红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分红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分红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仍定为瑕疵股份。 只要赠股协议合法,就享有赠股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如果分红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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